中证网讯28日,记者从能源局获悉,能源局决定组织开展全国重点煤矿区煤层气抽采利用规模化建设工作,2010年,建成年煤层气抽采量超过1亿立方米的矿区18个,2015年,建成36个煤层气抽采利用亿方级矿区。
能源局要求,5月22日前重点候选矿区应上报编制的煤层气抽采利用规模化建设方案,在能源局组织审查并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建设方案将于2009年8月批准发布实施。方案将作为指导煤矿区煤层气开发利用、决策重要项目、安排政府投资和落实经济扶持政策的重要依据。
能源局将进一步落实“先抽后采、治理与利用并举”的方针,在煤矿区优选一批具备煤层气规模化抽采利用条件的重点区域,采取相关激励扶持政策,强力推进煤层气抽采利用,确保完成2010年目标:建成年煤层气抽采量超过1亿立方米的矿区18个,煤层气民用用户200万户以上,煤层气发电装机容量150万千瓦以上,50%以上的发电设备实现热电冷联供。到2015年建成36个煤层气抽采利用亿方级矿区,从根本上减少煤矿瓦斯灾害威胁,充分利用煤层气资源,有效保护大气环境。
2008年,我国煤层气抽采量58亿立方米,利用量18亿立方米,抽采量1亿立方米以上的矿区9个,煤层气民用用户90万户、发电总装机容量92万千瓦。但煤层气抽采量与我国煤炭开采过程中每年向大气排放瓦斯量、与新一轮评价的煤层气资源量不协调,瓦斯利用率偏低,矿区煤层气抽采利用进展不平衡,实现煤层气产业发展目标任务艰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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